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是中组部2016年5月启动开展的一项工作,经省委教育工委转发(见苏委教组[2016]35号),并被列入“两学一做”落实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高校主要是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清理、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4项工作)。暑假前,学校已将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详见南医大组(2016)46号文件)。
为帮助各二级党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组织部将2008年以来各二级党组织交纳党费情况通报进行了整理,现发给你们。请根据按照专项检查要求,对照学校历年通报文件,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请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
1、2016年9月底前 将有关检查、通报文件,传达至每个支部,确保每个党支部书记、每名党员知晓此事,认真学习。了解党费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个人做好党费上交情况自查。
2、2016年10月底前各单位对照全校历年党费通报文件进行组织自查,认真整理从2008年至今年8月各支部党费收缴台账。将没有全额交纳党费的支部情况书面报党委组织部(附件1)。
3、2016年11月底前根据支部交纳情况核查当年没有交纳党费的党员个人,依据当时资料和收缴标准,要求补交汇总至二级党组织处。
4、2016年12月15日前请各二级党组织将自查报告、《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及补交党费一并交组织部。
专项核查期间,如教育工委另行发放有关本工作的详细解释或文件,另行通知。
下载:
(内含上级文件、历年全校党费通报文件和党费收缴汇总表、我校关于印发2008-2016年度党费收缴情况及推进党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