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科生(含七年制)实习、见习期间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者:zzb发布时间:2016-07-19浏览次数:610

     为加强学生党建工作,落实好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的相关规定,针对我校学生见习、实习时间较长、地点分散等特点,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法(试行):

一、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内生活规定,使党员政治教育和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加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按照标准和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将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双重组织生活

在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建立临时党支部,聘请医院科教科或相关部门的同志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相对固定,三年一届。临时党支部成员由在该院实习见习的学生党员组成。见习、实习阶段的学生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保留在其所属学院,同时,将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到实习、见习所在医院,实行双重组织生活。

(二)明确正式和临时党支部的职责

学生党员所在学院的党支部职责:

1、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2、负责保管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建材料,按“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的要求做好党员的发展和转正工作。

3、主动做好与临时党支部的对接,贯彻落实好学校党委和相关要求。

临时党支部的职责:

1、负责党员的日常政治理论学习,每月相对固定开展组织活动。

2、负责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考察。对每位考察对象确定1至2名联系人,每学期进行鉴定,做好培养考察纪实,并及时向考察对象所在学院汇报。

3、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三)理顺关系

对于学生党员人数较多的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学院,成立党支部,支部书记由学生担任,归所在学院管理;其它学院的学生党员归入临时党支部。

对于加上外聘临时支部书记,正式党员仍不足3人的医院,鼓励辅导员、在该院的研究生党员参与临时党支部工作,协调配齐3名正式党员。

三、方法步骤

(一)确定学生党员的正式关系所在党支部。学院在学生下点前召开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会议,明确关系、职责和要求。

(二)聘任临时党支部书记。根据2016级学生实习见习点的党员情况,实施首轮临时支部书记的聘任工作,对于新增的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从有学生党员进入的当年起聘。

(三)确定临时党支部的成员。各学院在学生下点前将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分布信息报学工部,学工部按医院汇总各学院的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信息提交组织部,组织部按医院为学生党员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完成临时党支部的组建工作。临时党支部制定支部工作计划,确定支部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落实好培养考察工作。

(五)做好联络对接。组织部公布临时党支部书记信息;所在学院党支部确定联系人,负责与临时党支部做好对接工作;学院党组织及时向考察对象的联系人了解培养情况及现实表现。

(六)本办法于2016年首先在见习、实习人数较多的附院或教学医院试点。

四、组织领导

加强见习、实习阶段学生党建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和学工部负责协调,各学院、各附属和教学医院具体实施。

党委组织部做好临时党支部书记的选任、党支部工作指导;学工部负责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及督查;各学院具体做好教育引导和联络工作;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做好日常教育管理及相应的对接。

本办法主要针对在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见习、实习的同学,对在非附属和教学医院实习、见习的同学,党建工作由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切实发挥大学生党建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