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各学院、部门、附属医院、直属单位: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李建民同志任医药实验动物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江苏省医药实验动物基地主任职务;
免去:
吴彬江同志校办主任职务;
岳国峰同志科技处副处长职务;
胡志斌同志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5年7月7日
(南医大组〔2015〕29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各学院、部门、附属医院、直属单位: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李建民同志任医药实验动物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江苏省医药实验动物基地主任职务;
免去:
吴彬江同志校办主任职务;
岳国峰同志科技处副处长职务;
胡志斌同志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职务。
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5年7月7日
(南医大组〔2015〕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