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刘婷婷在全省第七批科技镇长团成员考核中被评优秀
发布时间: 2015-09-28 浏览次数: 875

   近日,资产处刘婷婷同志在江苏省第七批科技镇长团成员考核中被省委组织部评为“优秀”。

  

    刘婷婷同志自20148月报名入选江苏省第七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在溧水经济开发区挂职,任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副局长,主要从事地方科技、人才、校府合作等相关工作。科技方面,通过努力短时间内实现开发区专利数量的快速赶超,实现专利授权250余件,其中发明专利55余件,保持住连续两年大幅增长的良好态势;深入走访企业30余家(涉及生物医药、机械、电子、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组织20余批次人才对接,直接或间接达成10余合作意向;人才方面,牵头组织10余人来溧水开发区申报南京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最终8人申报,2人通过技术评审;做好35名落户人才的跟踪服务,共同为企业解决招人难、融资难等现实问题;校府合作方面,多次组织、参与和协调溧水区政府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开展校府合作、共建附属医院等交流活动,目前已完成同类附属医院前期调研、明确医院功能定位及规划。

 

   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规定,第七批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期满考核工作由地方组织部门会同挂职单位、派出单位共同负责,我校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考核工作。挂职单位及地方组织部门对刘婷婷同志的工作能力和业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普遍认为她能严格遵守地方各项规定制度,吃苦耐劳、尽职尽责,能积极为地方的发展牵线搭桥、建言献策,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形成跨校、跨单位、跨地区合作格局,为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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