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南京医科大学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zzb发布时间:2017-08-30浏览次数:2896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组织的统一安排,我校党委决定于2017926-28日召开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第十六次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与任务。本次代表大会将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党委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团结广大师生和医护员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为早日建成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第十五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第十六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共南京医科大学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产生办法

1.代表的名额:根据有关规定,第十六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260名,其中:各级党员干部代表占40%左右,党员教职医护员工代表不低于45%,学生代表10%左右,离退休代表不低于5%;代表中要有适当比例的女代表和校级以上先进模范代表,50岁以下的代表不低于55%。上述代表比例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比例要求,按照选举单位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2.代表条件: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不仅要有广泛的代表性,而且要具有先进性和纯洁性,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应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应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在改革开放和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中作出一定成绩;严格按党的原则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严守党的纪律,能如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3.代表产生办法:党代会代表,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党委分配的代表人数,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一般不少于应选代表人数的30%。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选举程序是:

1)党支部根据代表条件与要求,酝酿提名;

2)各分党委、党总支集中党支部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再将初步名单下发各党支部讨论;

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党支部意见,认真研究并确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送党委组织部;

4)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第十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同意后,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按有关规定和办法,组织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员代表选举工作应按上述要求,认真细致地组织,选举代表的工作在912日前完成,并及时将选举产生的正式代表名单报党委组织部。

4.代表资格审查: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代表资格审查由第十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选举进行指导,听取选举单位关于代表酝酿、提名过程和选举情况的汇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代表的产生符合规定程序,保证党员代表的质量,并以党委的名义批复选举结果。

四、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名额及候选人的产生

经省委教育工委同意,校第十六届党委委员拟设27名,提名候选人33名;设党委常委13名,提名候选人14名;校纪委拟设委员11名,提名候选人14名。

校党委、纪委委员的条件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政策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正派,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在整个班子中符合合理的结构要求。

两委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校党委的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酝酿提名,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党委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审查同意,形成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交第十六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团讨论。酝酿产生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要从有利于党委、纪委工作出发,既要考虑委员的分布,又要照顾工作需要,还要注意年龄结构。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第一次酝酿提名名单要求于910日前完成,并及时报党委组织部。

五、选举办法

1.第十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按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30%的比例由各选举单位产生。

2.第十六届校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按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由第十六次党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3.校党委常委按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比例,由第十六届党委会第一次全委会议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4.校党委书记、副书记,校纪委书记、副书记均实行等额选举,分别由第十六届党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纪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六、成立大会筹备组

1、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长青副组长:沈洪兵石金楼王瑞新

成员:鲁翔 王林 李建清 马水清 唐金海 徐珊 赵俊胡志斌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石金楼王瑞新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会务组。

秘书组组长:沈瑞林

副组长:张爱林 王海涛 李正关

组织组组长:徐霞

副组长:孙厚纯 黄宏杰

宣传组 组长:王兴东

副组长:蔡心轶 黄石平

会务组 组长:岳国峰

副组长:马俊 谢健 张孝良 王林 俞宝龙 吴文明

2、代表资格审查组

组长:石金楼 王瑞新

组员:徐霞 苏川 薛明新 陈春燕 孙波 王海涛

校第十六次党代会是全校党员和师生医护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以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校第十六次党代会的召开。


                          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78

正文:

南医大组〔2017〕38号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南京医科大学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通知.doc

 2个附件

附件1: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中共南京医科大学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南医大组〔2017〕38号附件1、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