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zb发布时间:2021-03-09浏览次数:3138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充分展示广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作用发挥的丰硕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奋发进取,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际行动,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推荐对象应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无私奉献,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在学校有较大影响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须为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须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凝聚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真抓实干,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二、申报要求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重复申报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均可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

各分党委、党工委可申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2人、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申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0-1人、先进基层党组织0-1个。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填写附件,发送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邮箱zzb@njmu.edu.cn(邮件标题注明两优一先申报”),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德馨楼B309,电话:86869046

2截止时间:2021315日。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