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10月8日前要完成选民登记工作,现就选民登记阶段的工作通知如下:
1、10月8日(国庆长假后上班第一天)上午10点前,将选民登记表电子版传党委组织部(表样附后),纸质版盖章后交组织部。
2、各单位报送前要对已登记的选民名单进行认真核对,及时剔重、补漏、纠错,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表样: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联系电话、分组参考、是否学生、资格转移证明共6项必填(表格模板另附。录入数据时勿对此表格式样作任何改动,防止上传系统失败)
党委组织部
2016/9/28
附件:填表要求和表格模版 关于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