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办产业公司负责人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zb发布时间:2015-12-09浏览次数:802

 

    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康达总公司和后勤服务总公司主要负责人即将到达任职年龄,经校党委研究,近期对校办产业负责人进行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岗位

康达公司总经理1名

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1名

 

二、聘任条件

1、具备《南京医科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南医大组[2015]32号)第七条规定的干部基本条件;

2、有大局意识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应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在中层副职或6级管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三、选聘范围

学校及直属附属医院

 

四、聘任工作的方法

1.公布选聘工作通知。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同志参与竞聘,有意向者填写自荐表。

3.民主推荐。处级单位以组织名义推荐各岗位最合适的人选,每个岗位可推荐1人,并附推荐理由,重点介绍推荐人选的工作实绩以及岗位的匹配性;校领导和中层以上干部可以个人名义进行推荐,个人推荐中层干部人选必须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4.资格审查: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确定考察人选。党委常委会根据自荐、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考察人选。

6.组织考察。对党委确定的考察人选,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方式和面试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意见。

7.确定拟用人选。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统筹考虑,确定拟用人选。

8.公示。将拟用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

9.聘用。

 

五、任职待遇与管理

校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根据学校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学校与企业达成的协议执行;

学校编制的校办企业负责人,其学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身份不变,其档案工资由人事处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实行管理;享有与校内其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样参与相应岗位竞聘的资格,退居二线或退休时按照学校相应人员(总经理参照5级职员、副总经理参照6级职员)待遇执行。

 

六、时间安排

12月8日启动选聘工作,自荐、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材料请于12月14日中午12:00前送组织部(江宁校区德馨楼B区三楼)推荐票箱,或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njmu.edu.cn,选拔工作2016年1月结束。

 

七、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这次干部选聘和推荐工作,做好宣传和动员,并认真负责地向党委推荐干部。

 

附件1:校办产业负责人组织推荐表

附件2:校办产业负责人个人推荐表

附件3:校办产业负责人自荐表

 

附件下载地址:

南医大组〔2015〕45号 附件1、附件2、附件3.doc